教育学院 202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教育学院 足球比分365cv_365bet网址多少_365bet游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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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学院

        202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2-03-24 19:06  

        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教育学院2022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疫情防控,强化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在“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的基础上,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和工作组,负责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学院复试及录取细则并组织落实;遴选复试小组及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培训及管理;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网络保障,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全程监督本学院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上报招生复试录取相关数据。

        三、复试相关事项

        (一)复试方式及平台

        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线上平台使用腾讯会议面试系统,备选钉钉平台。

        (二)复试分数线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教育学学科门类(A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总分 351分  单科51(满分=100分) 单科77(总分>100分)

        (三)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报考情况,按照国家(A区)分数线上线考生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开始前,通过学院网页对外公布,网址https://zy.yingdujiweb.com/。

        (四)复试时间及安排

        通过学院网站对外发布,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知信息。其余渠道发布的任何关于复试的信息均属不实无效信息。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学院派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应届生提交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

        往届生提交准考证、毕业证(结业证)、身份证;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提供就职学校工作证明。

        资格审查在确定复试时间的前一天进行。要求所有复试考生提交电子版审查材料和签过字的《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在网络远程复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参加考试,并拍照留存。

        (六)考生复试要求

        1.学校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视频监控模式进行复试考核,考生应按要求准备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计算机和高清自动对焦摄像头、麦克风、智能手机,以及必需的备用设备,进行整体环境监测。

        2.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

        3.考生应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非复试考核物品。考生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考核相关内容。

        4.考生在复试考核前需认真阅读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按学院复试考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七)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

        复试考核内容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口试和综合面试三个模块进行。按照以下顺序和要求在同一场次进行。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方式: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学院通知的固定时间在系统候考区等候,按照随机顺序,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考场;考试时间5-8分钟。

        (2)内容:自我介绍、回答考官问题等。

        (3)考试小组给出评语及分数,满分为100分。

        2.专业课口试

        (1)口试科目为《教育形势与政策》,口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学生随机抽取试题,3道专业试题。

        (3)同等学力考生按招生目录加试《教育学原理》,亦采用口试方式,口试时间为20分钟。

        (4)考试小组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时间5-8分钟。

        (1)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考生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

        其它素质测试:通过观察、对话、提问等多种形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试小组成员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4.心理健康测试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最终录取的参考依据。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标准

        凡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  专业课口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历加试教育学原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百分制×60%+(专业口试成绩×30%+英语口语×1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40%

        总成绩将由学院张榜公布。

        复试合格后15日内,所有考生将政审表邮寄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人文楼A103)。定向考生将定向协议书交学院。

        四、调剂工作

        1.学院在调剂工作开始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调剂办法。

        2.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国家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3.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及复试科目详见《陕西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学院调剂办法。

        五、体检工作

        根据学校安排,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各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及信息公开

        1.根据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按时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方可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体检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拟录取名单学校按国家要求在校园网公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通知发布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过期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违规处理及复查

        1.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或作弊行为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录取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教育学院:029-86132807

        电子信箱:maxiaoli@yingdujiweb.com

        九、其他

        1. 本办法未尽事宜请参考学校2022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文件。

        2.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教育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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