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并具体落实;按照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协调、统筹学校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调配、聘任、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监督管理、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培训、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负责博士后招生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人事信息统计、数据上报等工作。下设人事科、劳资科、师资科、信息科、博管科、人才交流中心等六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