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3年(夏季)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相关工作的通知》(简称学位通知)规定,现对涉及学位申请和授予的常见问题进行答复。
1.国际博士生、国际硕士生学位申请在线下进行,学院报送相关表格和材料时将其列入其中,时间节点和环节要求、学术不端检测、平台送审等同国内生;
2.资格申请时,成果不满足资格申请条件,但在4月30日(含)之前成果能正式见刊(如属于高水平成果,处于正式录用状态即可),请在资格申请-资料提交时,系统提交录用成果全文和承诺书,学院报送《2023年(夏季)计划申请学位研究生信息统计表》时标记为“录用”,可暂时开展学位论文审查工作。此类标记为“录用”的不再通过系统补充资料,在线下由学院、研究生院依次根据补充的纸质资料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审;
3.对于满足学校资格申请基本条件,却不满足所在学院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严格执行所在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
4.研究生申请学位,原则上必须返校进行相关程序,对于研究生答辩(含博士预答辩)申请人必须线下进行;
5.对于SCI分区及影响因子的查询,2023年(夏季)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请遵循以下原则:原则上按照基础版进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如2022年见刊或者录用的SCI文章,其期刊在升级版中有所变化,分区有所提升,这种情况按照升级版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