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过程管理,健全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研究生教育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陕西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在线教学及疫情防控要求,现对2019-2020-2学期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统筹安排,请各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研究生教育学院(单位)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
一、督导内容
1.课程教学
督导专家严格按照研究生课表对本学期开设课程进行督查。根据实际情况,督导工作分为线上教学和线下课堂教学两个阶段,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有序进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顺利由线上教学转换为线下课堂教学。
2.招生考试
根据学校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对招生考试各环节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查,对招生考试不规范行为及时纠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培养过程
根据学校培养工作安排,结合在线教学和线下工作要求,督导检查各学院是否按照培养方案和学校文件要求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如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此外,配合做好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4.学位授予
根据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结合答辩具体工作安排,检查各学院是否按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各环节,包括答辩资格审核、论文查重、预答辩、评阅、答辩等,监督保障学位授予质量和程序规范。
5.质量监控
根据陕西省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安排,校督导参与完成学校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相关工作;同时,协助完成2020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审查工作。此外,针对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督导需协助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核工作。
6.积极配合完成学校研究生教育专项督导检查以及安排的其它督导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督导体系,充分调动校院各级研究生教育督导的积极性,发挥教育督导在研究生教育各环节的督导职能,实现教育督导的全过程监管、重点环节督导、专项工作督查的督导模式,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2.各级研究生教育督导针对教学检查,需认真记录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提出建议;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并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予以通报,并将持续关注。
3.各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在各类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研究生教育学院(单位)反馈、纠正处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4.坚持研究生教学督导例会制度。在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组织研讨反馈会,就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以及值得推荐的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学期末举行教育督导工作总结会议,并对本学期教学和培养效果做出总体评价,对教学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本学期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具体工作及要求,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7日